浙江省星级文明规范市场标准
为使星级文明规范市场考核验收公开、公正、公平,根据《浙江省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》、《浙江省各类市场商业用房面积和基础配套设施最低标准指导意见》和《浙江省星级文明规范市场认定办法》制订本标准。
申报市场符合本标准,经考核验收,评审通过后,可以认定为浙江省星级文明规范市场。
一、工业消费品市场星级文明规范标准
一星级标准
(一)布局要求
1、封闭式室内市场,场内经营者50户以上或市场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以上(批发市场应达到5000 平方米以上);
2、按商品类别划行归市,分区经营,区域标志明显;
3、每个商位柜台面积不小于1平方米,营业房面积不小于5平方米;
4、通道宽敞,通风、采光较好;
(二)设施要求
1、商位、营业房、柜台、货架设置统一;
2、有通风设施、垃圾集中设施和公厕;
3、经营户统一配置保洁桶;
4、有宣传公示栏、投诉服务台和物业管理用房;
5、停车场占市场建筑面积10%以上;
6、市场内无明火,有消防灭火设备、安全出口和安全防盗设施。
(三)管理要求
1、市场举办者具有企业法人资格,经营者证照齐全,亮照经营;
2、上市商品符合国家规定,并明码标价;
3、与经营户签订“商品质量安全责任书”;
4、建立重要商品进货台帐制度,实行索证和供证制度;
5、建立预赔金制度实行先行赔付;
6、年成交额1000万以上,批发市场1亿元以上;
7、商位、营业房内外卫生整洁,市场内通风无异味;
8、商品陈列有序,无乱堆乱放和占道扩摊经营现象;
9、物业管理、商品质量、卫生治安、消防等工作制度健全,有落实,有记录。
二星级标准
市场在布局、设施、管理方面除达到一星级标准外,还应达到以下要求:
(一)布局要求
1、场内经营者100户以上或市场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(批发市场应达到8000 平方米以上);
2、商位采用柜台式、营业房式设置,设计合理、统一、美观;
3、批发市场货物出入口设在次要道路上,设置专门的货物装卸区域和通道,保证运货车辆进出畅通;
4、通道占市场使用面积20%以上。
(二)设施要求
1、有市场导购(图)牌、公用电话、广播等服务设施;
2、有顾客休息处,总面积不小于市场建筑面积的1%;
3、批发市场设置交易结算、信息交流、交易统计等服务设施,建立市场网页或网站;
4、停车场占市场建筑面积20%以上,批发市场达到30%以上;
5、经营大宗商品的市场设置必要的商品堆放或停放场地。
(三)管理要求
1、设立重要商品准入管理办公室,并有专人管理;
2、实行商品特约经销和总经销(代理)备案制度;
3、建立信用分类评价制度,开展信息评价活动,A级以上经营户达85%以上;
4、年成交额2000万以上,批发市场2亿元以上;
5、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辆分类停放,进出有序;
6、投诉处理及时,有登记,处理率达100%;
7、经营者佩证服务;
8、申报当年市场市场无人身安全、火灾等大要事件发生。
三星级标准
市场在布局、设施、管理方面除达到二星级标准外,还应达到以下要求:
(一)布局要求
1、市场建筑面积8000平方米以上批发市场1万平方米以上,有绿化;
2、整体区域划分合理实用,商位设计突出产品经营特点,每个摊位面积不小于5平方米,营业户不小于10平方米;
3、经营门面与货物储存分离;
4、通道占市场使用面积35%以上;
5、门牌、广告牌设置统一。
(二)设施要求
1、门面设计美观大气,商位、营业房装修有档次,柜台货架设置统一;
2、有消防自动报警系统和监控防盗系统;
3、有客、货专用电梯,有电话、宽带入网入户设施;
4、室内全部采用暗管、暗线,配备满足经营者需求;
5、停车场占市场建筑面积30%以上;
6、市场周边配套设施齐全,有相应的银行、邮电、运输、餐饮等服务网点。
(三)管理要求
1、重要商品准入实行电脑化管理,及时进行信息更新调整;
2、A级以上经营户达90%以上;
3、市场商位出租率90%以上,年成交额5000万以上,批发市场3亿元以上。
4、市场管理工作到位,经营秩序井然;
5、市场管理都统一着装;
6、停车场有专人管理,车辆出入有序,停放整齐;
7、申报前一年内市场无人身安全、火灾等大要案发生。
四星级标准
市场在布局、设施、管理方面除达到三星级标准外,还应达到以下要求:
(一)布局要求
1、市场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,批发市场2万平方米以上或市场规模居全省同类市场前十位;
2、整体布局与经营商品的方式相适应,特色明显;
3、商位营业房式设置;
4、市场内外环境优美。
(二)设施要求
1、市场建设风格独特,有品味;
2、有自动扶梯,电子显示屏,空调;
3、有独立的网页或网站,能提供网上信息;批发市场部分商品可进行网上交易;
4、有商品展示厅、商务洽谈室;
5、有仓储、物流配送等配套服务设施;
6、有政府部门的市场监管办公室;
(三)管理要求
1、市场交易兴旺,年成交额1亿以上,批发市场5亿元以上;
2、企业法人占场内经营者总数的20%以上;
3、上市商品品牌化率达到90%以上,知名品牌占全部品牌的30%以上;
4、市场在同行业中影响力大、集散面广、辐射力强;
5、信用分类评价体系完善,评价结果及时有效,A级以上经营户达95%以上。
6、申报前两年内市场无人身安全、火灾等大要案发生。
五星级标准
市场在布局、设施、管理方面除达到四星级标准外,还应达到以下要求:
(一)基本条件
已取得三星级或四星级市场资格。自取得资格之日起,三星级市场规范运行三年以上,四星级市场规范运行二年以上。整体改造提升的可适当放宽年限。
(二)批发市场标准
1、硬件设施:(1)基础设施现代化,在全国同类市场中处于领先地位;(2)空间布局商场化,有中央空调、观光电梯、电子触摸屏等;(3)行政、商务、客户服务、仓储、停车等配套设施完备,功能齐全。
2、规模业态:(1)流通业态先进;(2)上市商品品牌化率达到95%以上;(3)信息化建设完善,可进行信息发布,开展网上交易;(4)有与市场配套的物流中心,并具备商品会展功能;(5)企业法人占经营户总数30%以上,或“两总一特”代理经营户达到40%以上;(6)年成交额10亿元以上,与区域产业互动,对当地经济发展起积极作用; (7)注册、宣传、使用市场服务商标,并具有一定知名度。
3、管理服务:(1)关系健康和安全的重要商品和知名品牌、“二总一特”经营户全部实施准入备案制度;(2)市场经营者信用等级A级率达到98%以上;(3)经营秩序良好,申报前三年内无重大侵犯知识产权问题和安全责任事件发生。
(三)零售市场标准
1、硬件设施:(1)基础设施现代化,在全国同类市场中处于领先地位;(2)空间布局商场化,门店展示、商品陈列独具品味和特色;(3)有中央空调、电子显示屏、自动扶梯(楼层式建筑)等;(4)行政、商务、信息化建设等配套设施完备,有专门的客户休闲、饮品等服务区域。
2、规模业态:(1)上市商品品牌化率达到100%,其中知名品牌占全部品牌的50%以上;(2)年成交额3亿元以上,在省内同类单体零售业中位居前列,影响力大;(3)企业法人占经营户总数40%以上,或“两总一特”代理经营户达到50%以上; (4)注册、宣传、使用市场服务商标,并在当地具有一定知名度。
3、管理服务:(1)经营户实行统一着装,管理达到高档商场水平;(2)设置专门的售后服务、维修、消费投诉处理机构,有专职人员负责;(3)关系人体健康安全的重要商品及知名品牌、“二总一特”经营户全部实施备案制度;(4)市场经营者信用等级A级率达到98%以上;(5)经营秩序良好,申报前三年内无重大侵犯知识产权问题和安全责任事件发生。
二、农副产品批发市场星级文明规范标准
一星级标准
(一)布局要求
1、市场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;
2、商位与营业房分开设置;
3、根据商品种类划行归市设置交易区,区域标志明显;
4、经营大宗商品的市场,设置必要的商品堆放场地和汽车通道。
(二)设施要求
1、有公共厕所、垃圾箱和垃圾集中设施;
2、有宣传公示栏、投诉服务台及磅秤等称重、复秤设施;
3、有物业管理用房,并配备办公设施;
4、有配套供水、排水设施;
5、停车场占市场建筑面积15%以上;
6、建立检测室,配备检测仪器,有专人负责;
7、市场内无明火,有消防灭火设备、安全出口和安全防盗设施。
(三)管理要求
1、市场举办者具有企业法人资格,经营者证照齐全,亮证经营;
2、与经营户签订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书;
3、设立商品准入办公室,建立商品准入制度,有专人负责管理;上市商品有进销货台帐和索、供证(票)资料;
4、每周快速定性检测不少于5天,每天不少于12个批次,有记录;
5、年成交额1亿元以上;
6、摊位、营业房内外卫生整洁,商品陈列有序,无占道经营和乱堆乱放现象;
7、特约经销和总经销(代理)实行备案备查制度;
8、环境清理、卫生保洁每天不少于2次;9、食品安全管理、物业管理、卫生、治安、消防等制度健全,责任有落实;
二星级标准
市场在布局、设施、管理方面除达到一星级标准外,还应达到以下要求:
(一)布局要求
1、市场建筑面积8000平方米以上;
2、根据需要商位采用大开间或营业房式设计;
3、货物出入口设在次要道路上,有专门的货物装卸区域和通道,保证运货车辆进出畅通;
4、经营大宗商品的市场货物堆放与汽车停放分离。
(二)设施要求
1、有市场导购图(牌)、广播、公用电话等服务设施;
2、柜台、货架、容器设置统一;
3、有完备的通风系统和良好的照明设施;
4、经营大宗商品的市场货物堆放有统一的隔离装置;
5、停车场占市场建筑面积25%以上。
(三)管理要求
1、检测项目不少于3种;
2、建立信用分类评价体系,A级以上经营户达85%以上;
3、年成交额2亿元以上;
4、投诉处理及时,有登记,处理率达100%;
5、建立预赔金制度,实行先行赔付;
6、车辆出入有序,停放分类整齐;
7、场内地面干净,无积水、无垃圾,卫生保洁每天不少于4次;
8、市场周边环境整洁,无乱张贴物;
9、各项管理制度落实,有记录;
10、申报当年无食品安全事件和其他案件发生。
三星级标准
市场在布局、设施、管理方面除达到二星级标准外,还应达到以下要求:
(一)布局要求
1、市场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;
2、摊位、营业房设置合理,经营门面与货物储存、堆放分离;
3、门牌、广告牌设置统一;
4、市场环境美观,有绿化。
(二)设施要求
1、有休息服务区,供应开水、提供行情信息、咨询等服务;
2、地面防滑、防水,材质好;
3、有商品临时储存间和冷藏、冷冻库;
4、有电子监控和自动报警系统,电话、宽带入户;
5、停车场占市场建筑面积30%以上。
6、周边配套服务功能齐全,有银行、邮电、运输、餐饮等。
(三)管理要求
1、市场交易兴旺,商位出租率达95以上%,年成交额3亿元以上;
2、检测有计划,有针对性,发现问题多,处理及时、程序到位,有记录;检测项目不少于5种;
3、商品准入办公室督促检查经营户台帐、索、供证票情况,有记录,信息资料动态更新;
4、统一制定供货发票或凭证,主动提供;
5、A级以上经营户达90%以上;
6、商品明码标价,陈列整齐,不扩摊、占道经营;
7、停车场有专人管理,车辆分区停放整齐;
8卫生保洁动态及时,有专人负责;
9、地面干燥,无积水、无垃圾;
10、申报前一年内无食品安全事件和其他案件发生。
四星级标准
市场在布局、设施、管理方面除达到三星级标准外,还应达到以下要求:
(一)布局要求
1、整体布局实用美观,建筑风格新颖、独特;
2、商位布局突出产品经营特色,体现人性化和功能化;
3、水电、排污、通风等设施先进,布局科学合理,全部采用暗管暗线,配备安全,并满足经营户需求;
4、市场规模居全省同类市场前列,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;
5、配备政府部门市场监管办公室;
(二)设施要求
1、设有电子显示屏,及时公布商品价格及检测信息;营业房内有空调(开放式空间除外);
2、建立网络信息化平台,提供发布网上信息,部分商品可进行网上交易;
3、有仓储、物流配送等配套服务设施;
(三)管理要求
1、市场年成交额5亿元以上;
2、检测信息电脑化管理,检测项目不少于8种;
3、农批市场实行电子统一(IC卡系统)结算;
4、农产品市场品牌化率达10%以上,副食品市场品牌化率达70%以上;
5、市场在同行业中影响力大、集散面广、辐射力强;
6、信用分类评价体系完善,评价结果及时有效,A级以上经营户达95%以上。
7、申报前两年内无食品安全事件和其他案件发生。
五星级标准
市场在布局、设施、管理方面除达到四星级标准外,还应达到以下要求:
(一)基本条件
已取得三星级或四星级市场资格。自取得资格之日起,三星级市场规范运行三年以上,四星级市场规范运行二年以上。整体改造提升的可适当放宽年限。
(二)硬件设施
1、基础设施现代化,在全国同类市场中处于领先地位(副食品市场配有中央空调,自动扶梯);
2、市场内通道面积占市场营业面积的40%以上,地面具有承重、耐磨、防滑作用;
3、设有专门的仓储区、冷库区、停车区、加工包装服务区,有符合承重货车吨位的通道,并具有与各服务区对接装卸货物的功能,配套设施完备;
(三)规模业态
1、年成交额10亿元以上,对区域经济和“三农”发展作用明显;
2、企业法人占经营户总数30%以上;
3、农产品市场品牌化率达20%以上;无公害、有机、绿色农产品达到10%以上;副食品市场商品品牌化率达到90%以上;
4、注册、宣传、使用市场服务商标,并具有一定知名度;
5、有形市场与网络市场相结合,开展网上交易;
6、注册、宣传、使用市场服务商标,并具有一定知名度。
7、有与之相配套的农产品生产基地,物流配送系统。
(四)管理服务
1、市场经营者信用等级A级率达到98%以上;
2、商品质量检测制度完善,检测项目达10种以上,检测数据及时发布并载入信用记录;
3、有专业保洁队伍实行动态保洁;
4、经营秩序良好,申报前三年内重大无食品安全和其他安全责任事故发生。
三、农贸市场星级文明规范标准
一星级标准
(一)布局要求
1、场内经营者50户以上或市场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;
2、封闭式室内市场,市场进出门不少于两个,商位与营业房分开设置;
3、商品分区按蔬菜、肉类、豆制品、熟食、水产、活禽等商品分类进行划行归市,布局合理,区域标志明显;
4、场内每个经营者柜台面积不小于1平方米,营业房面积不小于5平方米。
(二)设施要求
1、商位、营业房、柜台、货架设置统一;
2、有配套供水、排水设施、垃圾集中设施和公厕;
3、场内经营者统一配置加盖保洁桶(箱);
4、有宣传公示栏、投诉服务台、公平秤和物业管理用房;
5、熟食商位设有防蝇、防尘、防腐“三防”设施;
6、停车场占市场建筑面积10%以上;
7、200个商位以上设置检测室,配置食用农产品快速定性检测设施,配备检测人员;
8、市场内无明火,有消防灭火设备、安全出口和安全防盗设施。
(三)管理要求
1、市场举办者具有企业法人资格,经营者证照齐全;
2、与场内经营者签订商品质量安全责任书;
3、检测工作正常,有台帐、有记录;
4、市场建立商品准入制度,经营户开展食品进货台帐登记和索证索票工作;
5、上市商品要符合国家规定,场内不使用杆秤;
6、摊位、营业房内外清洁整齐,卫生保洁每天不少于2次;
7、物品放置有序,无乱堆乱放和占道经营现象;
8、食品安全管理、物业管理、卫生、治安、消防管理等制度健全、责任落实。
二星级标准
市场在布局、设施、管理方面除达到一星级标准外,还应达到以下要求:
(一)布局要求
1、场内经营者100户以上或市场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以上;
2、通道占市场使用面积30%以上;
3、食品与非食品经营区域分开设置;
4、鲜活畜禽与其他经营区域隔开,宰杀相对独立、封闭;
5、生食与熟食、待加工与直接入口食品商位分开;
6、餐饮服务相对集中有专门区域,20米内不得经营鲜活畜禽;
(二)设施要求
1、有布局导购图(牌),有顾客休息专座、广播;
2、柜台瓷砖铺面,地面防滑材料铺地,营业房装修整齐统一;
3、同一交易区商品配置统一容器;
4、销售冷冻、熟食品有冷藏保鲜设备;
5、停车场占市场建筑面积20%以上;
6、设置检测室,配置食用农产品安全快速定性检测设施,配备检测人员。
(三)管理要求
1、每周快速定性检测不少于5天,每天不少于12批次,检测项目不少于3种;
2、市场周边环境整洁,无非法广告等张贴物;
3、场内墙壁、门窗、设施等洁净,无污物;
4、场内采光、通风良好;
5、经营者佩证服务,熟食区经营者统一着装、戴口罩;
6、副食品、日用商品明码标价;
7、市场内卫生保洁每天不少于4次;
8、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分类停放,进出有序;
9、投诉处理及时,有登记,处理率达100%;
10、各项管理制度有专人负责、有落实、有记录。
三星级标准
市场在布局、设施、管理方面除达到二星级标准外,还应达到以下要求:
(一)布局要求
1、每个摊位柜台面积不少于2平方米;
2、通道占市场使用面积35%以上;
3、门牌、广告牌设置统一;
4、在主入口显著位置设置检测信息公示牌(栏);
5、市场有绿化。
(二)设施要求
1、场内排水、排污无外露明管、明沟;
2、柜台瓷砖或花岗岩铺面,蔬菜、水果柜台采用阶梯或斜坡式,外侧有档水板;
3、活禽交易区通风、冲洗设备齐全,环境清洁,无异味;
4、营业房货架统一,电子秤统一,统一摆放位置;
5、有电子监控及消防安全设施;
6、按规定使用环保购物袋;
7、有停车场地,面积不少于市场建筑面积30%。
8、检测室面积不少于10平方,检测仪器先进,设备齐全,检测项目不少于5种,非农残检测比例不少于30 %;
(三)管理要求
1、检测有计划,有针对性,发现问题多,处理及时、程序到位,有记录;
2、设立商品准入办公室,负责督促检查台帐、索证索票情况,有记录;
3、开展信用分类评价工作,A级以上经营户达90%以上;
4、市场引进驻场经营品牌企业5家以上;
5、建立预赔金制度,实行先行赔付;
6、卫生保洁动态及时,有专人负责;
7、农产品类实行半净菜上市,陈列整齐美观,不出框,不出边;
8、场内地面干燥,无积水、无垃圾;
9、停车场专人管理,车辆停放整齐;
10、申报当年无食品安全、责任安全等事件发生。
四星级标准
市场在布局、设施、管理方面除达到三星级标准外,还应达到以下要求:
(一)布局要求
1、整体布局实用美观,建筑设计新颖有个性;
2、商位布局突出产品特色,体现人性化和功能化;
3、水电、排污、通风等设施先进,布局科学合理,设置安装规范,并满足经营户需求;
4、设立经营户待售货物储存间或污物整理间;
5、配备政府部门市场监管办公室;
(二)设施要求
1、市场硬件整体水平有档次、有品味,商位设计新颖,适宜产品经营特点;
2、活禽交易区独立设置,营业房采用封闭式透明玻璃隔断,内配先进的宰杀、清理、通风、冲洗等设施;
3、活鱼交易柜台设有分割蓄养池,整体设计科学、适用、美观,可满足经营户需要,能保持摊位卫生和地面干燥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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